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 通知
工作内容
成果应用
工作要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有关规定,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“ ”规划编制工作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技术(试行)》,见附件)。请根据《评价技术(试行)》,组织开展水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。具体事项如下。
传真,(零 零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 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,
将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作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“ ”规划编制 基础材料,欧尼酱快讯网本网讯,欧尼酱快讯网重大消息,根据不同承载状态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。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电话,(零 零)
电话,(零 零)
相关报告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汇报后,报生态环境部备案。
组织各地根据《评价技术(试行)》,开展市、县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。
联系人,姜珊、信达
联系人,高红杰
邮箱,gaohj@craes.org
邮箱,liuyuguanli@mee.gov.cn
附件,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(试行)
今年 月底前,根据去年水质监测资料统计,完成市、县域水环境承载力评价,编制《XX市去年度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》。
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
明年 月底前,欧尼酱快讯网报道上述,选用今年水质监测资料统计,完成市、县域水环境承载力状况评价,编制报告。
国内环境科学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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